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3月6日消息称,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健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市场体系,促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其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使用获证梯次利用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发展适合梯次利用产品的财产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为其应用推广提供风险保障。鼓励开发银行统筹用好抵押补充贷款资金、绿色信贷、绿色融资服务等,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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